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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行动,让人人享有绿水青山共同行动,让人人享有绿水青山近日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《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将于明年正式实施。其中规定,举报湖北省域内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,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。这种重奖规定,出发点是动员人人参与环保治理。 环境保护非自今日始,但绿色发展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成为硬约束。发展是硬道理,但发展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以牺牲环境为代价,任何污染环境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。而要有效治理环境问题,需要人人参与,也就是共建共享。 近年来湖北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治理力度。比如去年生态环境部开展“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”,今年通过督查,前期向湖北省交办386个问题,这些问题均得到重视。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接到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群众举报,在长江边的华洪码头突然堆满了大量气味刺鼻的工业废渣,经初步核实,找到污染长江环境的以砷和锌为主的重金属有毒物质4400吨,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,这些人通过向长江违法倾倒获利。 治理固体废物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,否则不要说全省全域,光是一条长江,省内两岸岸线总长就达2156公里,要管住管好也不容易。人人参与,是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好方法。 按湖北三部门的举报奖励办法,对群众举报的奖励是很实在的,不要说最高奖励达5万元,最低奖励500元实质上也是一个“保底价”。奖励自然有一个标准问题,按办法规定,原则上按罚款金额2%给予奖励。但即使未处罚款,但责令违法主体限期改正的,也给予500元奖励。也即只要违法事实是客观存在的,举报人就可以拿到保底奖金,其目的就是以昭公信,鼓励社会参与。 政府、社会组织与公民等多方参与,这是治理的要义所在。把全社会力量调动起来,给所有人参与的机会,这是治理的内在要求,不仅是治理固体废物如此,也不仅是环境保护如此,经济社会诸多领域都要人人参与、共治共享。 |